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南区建设工程(二标段)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中标信息 2022-10-18   |  人围观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招标  招标代理  政府采购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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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南区建设工程(二标段)续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南区建设工程(二标段)续建工程;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312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2-85

3、建设地址:洛阳市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

4、建设资金:债券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6735881.49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项目内容:二标段共二个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21126.04m2,#6厂房建筑面积12336.31m2;#7厂房建筑面积8789.73m2。其中,6#厂房已经完成基础、主体钢结构施工及墙、屋面檩条施工,剩余行车、墙面、屋面、室内水电及地坪等施工;7#厂房已完成基础、主体钢结构及屋面檩条(一半)的施工,剩余行车、墙面、屋面、室内水电及地坪等施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9、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9时1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涧川大道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9760002

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379-60359666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11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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