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河南招投标网 > 中标信息 >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消蚀系统采购项目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消蚀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2-YL-0058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消蚀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5日
5、评审日期:2022年9月2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准分子激光消蚀系统 1套
2、采购范围: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消蚀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7、质保期:三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消蚀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 丞泽奕诺商贸(陕西)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苑大道民政局东隔壁大美高陵杂志社3楼A室 | 32958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耀东、刘劭坤、李岚、许红艳、王建利(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89905606
2.采购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3层1303室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053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053711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