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任小琴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调研,现答复如下:
我们本着替天下儿女尽孝心,为社会家庭分忧愁的理念,全市老龄健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契机,以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统领,以全国医养结合试点试点为抓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注重提升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政策创制,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
一、出台政策,建立机制
印发实施了《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郑卫〔2019〕130号)、《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委局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卫老龄〔2020〕16号)、《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郑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郑卫〔2021〕55号)、《关于印发统筹五医联动深入推动社区居家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21〕79号)和《郑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等10多个较为完备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发展政策文件。从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保障政策、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多项措施。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医养融合,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了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市卫健委会同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对审批备案事项、流程、受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市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35家、床位3500张;培育2批次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单位15个、省财政给予奖补资金5647万元。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2017年开始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在养老机构中设置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实现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广泛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区县(市)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市卫健委会同民政、发改、人社、医保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在新郑市、二七区首批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了以市带县,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医、康、养、护四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三、积极探索,打造互联网+医养结合模式
探索联建模式和联动运营机制,实现医疗服务、入院就诊、医保结算直通车;创新数字化服务,依托智慧养老平台,打造互联网+医养结合模式,形成覆盖全市的智慧化、适老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相结合,下沉医疗资源与居家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相融合,打造出第九人民医院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医养结合模式;爱睦家跨行业、网格化、融合式社区医养服务模式;福华街医院、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全链式智慧化医养结合模式;普罗医、养、康、食、健、悦全龄化健康服务模式;爱馨西医治疗、中医调理、情绪疏导、膳食均衡、适当运动医养结合模式;瑞阳智慧化健康养老模式;晚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照护相结合服务融合模式等多样化特色服务模式。
四、培育人才,搭建健康养老工作平台
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人才培养纳入卫生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制定实施了郑州市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医养结合专业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轮流培训机制,内容涉及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卫项目,以及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康复护理等,建有3个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实训基地,为老年健康服务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圆满完成11期1107人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人才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健康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