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中鹏置业有限公司山汇苑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中标信息 2022-09-30   |  人围观

标签: 招标代理  政府采购  招标采购  房地产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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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中鹏置业有限公司山汇苑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伊川县中鹏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伊川县中鹏置业有限公司山汇苑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2)0277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3597.29万元;

4、项目概况:伊川山汇苑项目位于杜康大道与高科路交汇处东南角。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10.48亩,设计总建筑面积21.89万m2(其中:地上16.5万m2,地下5.38万m2),一栋2层会客厅,一栋三层幼儿园,17栋高层住宅,共计1256户。(具体指标以项目报规数据为准)

5、服务范围:目标地块范围内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及后期房地产销售运维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服务期限:整体管理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交付满6个月为止。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应甲方要求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项目服务期,届时根据延长期间的工作内容,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及取费方式。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10月01日2022年10月1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中鹏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伊川县诚信东街立奇商务大厦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0379-69397777

代理机构: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3楼

联 系 人:宁女士

电 话:0379-65599568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中鹏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监督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5538553281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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