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便携式彩超心脏探头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便携式彩超心脏探头(配备小儿心脏探头)一把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万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于2021年已为超声科新购置便携式超声M9Pro-台,标配没有小儿心脏探头,为提高诊断的准确性,避免反复推床旁机(成人和小儿心脏探头没有在同一设备上),为保证和原系统及主机相一致和兼容匹配。购买迈瑞M9Pro便携式彩超配备小儿心脏探头一把。
郑州康龙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授权河南伍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为唯一授权供应商,此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伍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北站南路西建正东方中心1幢2单元13层13014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赵红恩 |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王宇川 | 洛阳市疾控中心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路西明 | 河南科技大学 | 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2年09月17日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异议反馈时限
2022年09月17日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3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公示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2.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6329693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4612015-8099/8069
附件二: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