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云平台项目(二标段)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河南中烟云平台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云平台项目
2、招标编号:WXZB2022-0433
3、项目概况:河南中烟云平台机房基础环境扩容改造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为二标段;
5、招标范围:
二标段:河南中烟云平台机房基础环境扩容改造。主要是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信息机房进行扩容改造,主要包括:扩容改造深化设计、机房装修工程、机房电气系统工程、机房弱电系统工程、机房精密空调系统及拟建区域内设备搬迁等;
6、2.6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项目工期:
二标段:总工期10个月。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设备交付完毕,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4个月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经过初步验收评估后,试运行6个月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可进行竣工验收;
8、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公司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双方合作的具体业务遵循烟草行业有关要求并接受国家局、总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工作指导,确保涉及烟草行业全局性、战略性业务的政策和标准一致性。
9、质保期:
二标段: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6个月(包含原厂商质保期24个月,原厂商质保期结束后由中标人完成剩余质保期)。
二、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三、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上午9:30
2、评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上午10:00
3、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层第二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明星信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税率13%):4380970.45元;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工期:总工期10个月。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设备交付完毕,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4个月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经过初步验收评估后,试运行6个月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可进行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公司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双方合作的具体业务遵循烟草行业有关要求并接受国家局、总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工作指导,确保涉及烟草行业全局性、战略性业务的政策和标准一致性;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6个月(包含原厂商质保期36个月,原厂商质保期结束后由中标人完成剩余质保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锐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税率13%):4430710.79元;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工期:总工期10个月。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设备交付完毕,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4个月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经过初步验收评估后,试运行6个月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可进行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公司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双方合作的具体业务遵循烟草行业有关要求并接受国家局、总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工作指导,确保涉及烟草行业全局性、战略性业务的政策和标准一致性;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6个月(包含原厂商质保期24个月,原厂商质保期结束后由中标人完成剩余质保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税率9%):4296396.5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工期:总工期 10 个月。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按通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合同设备交付完毕,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在 4 个月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经过初步验收评估后,试运行 6 个月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可进行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公司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双方合作的具体业务遵循烟草行业有关要求并接受国家局、总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工作指导,确保涉及烟草行业全局性、战略性业务的政策和标准一致性;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6 个月(包含原厂商质保期 24个月,原厂商质保期结束后由中标人完成剩余质保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公示时间:
2022年07月25日—2022年07月28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监督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南路16号
电 话:0371-69192959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南路16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371-691928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37988
邮 箱:757085138@qq.com
202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