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偃师区中州渠水毁修复工程第十、十一册(桩号14+697.5~15+859及入河口整治)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偃师区中州渠水毁修复工程第十、十一册(桩号14+697.5~15+859及入河口整治);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编号:偃政采公开-2022-17;
3、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境内;
4、项目概况:十册中州渠水毁修复工程(桩号范围14+697.5~15+859),主要修复内容包括渠岸修复、暗渠拆除重建和桥涵修复工程等。总工程量2.74万m3,土方开挖1.9m3,土方回填4439.63m3,砼工程3959.77m3。需主要材料:水泥11.61t,钢筋96.66t,砂16.11m3,碎石108.41 m3,汽油3.79t,柴油12.02t,商品砼4367.61m3,总工时9.71万个。十一册河口整治段范围主要为中州渠河口左、右岸伊洛河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中州渠入河口伊洛河河道防护工程。总工程量2.11m3,土方开挖11382.32m3,土方回填3063.55m3,砌筑工程6699.34m3。需主要材料:块石7386.89m3,柴油4.62t,总工时5.04万个。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控制金额:7207369.03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工期:60日历天;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22 年5月26 日至 2022 年6月1日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2年6月17日
评标地点:为洛阳市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若鹏,王毅,郑丽霞,王晓,李冰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洛阳顺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195044.99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编号:王瑞恒、豫 241161603273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1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0072.00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608656466
代理机构: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郝女士 1563798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