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ai-视频识别语音语义识别设备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公示
标签:
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司AI-******************示 | ******日期: | ***-11-11 10:35:26 | |||||||||
是否终止: | 否 | |||||||||||
************司AI-******************示 ************司AI-******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T***ZB)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无参选人被否决。 公示时间:***2年11月14日至***年11月16日,共3天。 公示期间,******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同-******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明; 4.******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 6.************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投诉、******复议、************法程序的; 10.************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林清、李锐 联系方式:***
比选人:******众信息产业******司 ***年11月11日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上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