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安阳综合段绝缘油检验项目
(二)项目内容:询价检验明细
需要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35kV 等级绝缘油样品检验 | 个 | 90 | |
2 | 220kV 等级绝缘油样品检验 | 个 | 16 |
(三)技术标准或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询价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报价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报价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 报价人需取得取得CMA和CNAS认证,并能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安阳综合段;结算单位:安阳综合段。
2. 取样 地点: 瓦日铁路 安阳综合段 管内长治-濮阳沿线各牵引变电所亭(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
3. 报告出具方式及 时间: 油样取走后10 个工作日 内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送达指定地点 。 油样检验过程需全程录像,视频文件应在检验完成后随报告一同送达。
4.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 , 所有样品均检测完毕并出具报告后, 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结算时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5 .合同期限:本次询价 样品数量 为合同履行有效期间的估算参考数量,实际执行 以完成检验样品并出具报告的实际数量 结算,执行期限截止到202 2 年12月31日。
7.报价人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完成线上报名,安阳综合段物资采购办公室只接受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成功的报价人的报价。
8.其他相关要求以询价公告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其他相关要求以询价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五、报价要求
1.请于202 2 年 10 月 24 日09:00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单显示报价为 各送检项目单价及该项目总价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总价、 税率、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整数)。 该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大写 叁万贰仟陆佰元整 (小写326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料应 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安阳综合段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交时间以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内容应包括:询价报名表,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胶装成书、标注页码(装订顺序:封面、目录、询价报名表、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等)。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请与报价单一同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安阳综合段物资采购办公室,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对报价单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未按 约定 时间 出具检验报告 ,或 因其他因素 影响询价方 正常工作 ,询价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赏询价方经济损失,询价方将按供应商管理办法上报铁路局进行考核。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 样品采集 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传真:0372-3272917
技术咨询: 吴工
电 话:0372-327 1412
邮寄地址:河南省安阳市解放大道西段安阳火车站办公楼408室(安阳综合段物资科)
邮政编码:455000
六、采购规则:
1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安阳综合段物资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 . 询价明细中标注的数量为预估值,供应数量会随生产需求调整而变更,按实际用量结算。
4 .我们对 取样检测结果 实行抽检制度,如果发现 检验报告结果异常 ,将按照《郑州铁路局安阳综合段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安综段物2018(298)号]进行评价、处理,并中止合同。
5 .报价人提供虚假资料(授权书、检验报告、业绩证明等)的,一经发现,将按铁总物资(2018)17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评价、处理。
附件1 检验项目明细
附件2 取样详细地址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物资采购办公室
20 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