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郊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22-09-02   |  人围观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招标  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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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城郊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洛宁县城郊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2)0244号

代理编号:HNWZLY-2022-042号

3、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5767505.94元

其中措施项目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688850.7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30736.98元、规费:372037.30元、税金:1301904.16元、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5、工程概况:洛宁县城郊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洛宁县属于改造提升项目,共11条道路,分别为党群路、经一巷~经八巷、新在路、融礼路~东一巷、寨礼路、在礼西街~在礼东街、协和路、友谊路、富兴路、王协村道路工程、余庄村农业生产路,涉及专业道路工程、沿街立面改造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

6、工期:6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 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 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 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 持中 标 通 知 书 可 向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合 同 融 资 。 详 情 请 登 录 洛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 资服务内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2年09月02日 至 2022年09月08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22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洛宁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二室(洛宁县)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洛宁县迎宾大道东段北侧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代理机构: 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宝龙广场三期C3幢2421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65989258

监管部门 :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379-66261339

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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