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郑州市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郑州市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2]463号批准建设,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现对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郑州市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投标。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郑州市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
2.2招标编号:22-GC-0989
2.3建设地点:郑州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期:120日历天
2.6质保期:36个月
2.7招标内容及范围:郑州市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主要包含高清卡口、电子警察等前端感知系统等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运行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电子警察系统、反向抓拍系统、前端配套网络及供配电;
第二标段:高清电子卡口系统、前端配套网络及供配电;
第三标段:违停抓拍及预警系统、道路测速系统、远光灯抓拍系统、城市重点区域高空瞭望系统、前端配套网络及供配电;
注: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2投标企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公司员工;
3.4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其他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页面(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公示的“股东及投资人信息”页面;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远程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A区第二开标室。
5.2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版。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5.6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7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5.8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3、本项目将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当天,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小时前登陆远程开标大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远程开标期间,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如遇问题,可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提供的联系方式或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寻求技术支持)。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公示均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所发布的相关内容不予认可。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三全路66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623077
传真:无
邮箱:vanzongchao@163.com
招标代理: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经南九路金沙湖高尔夫观邸二期南区18栋-7-8
联系人:李老师 贺老师 杨老师
电话:0371-61931561 61931562
邮箱:hnkmztb@126.com
监督部门名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