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校园理发店经营租赁招租(二次)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平原校区校园理发店经营租赁招租(二次)
HNWLXY2022006
为了方便我院师生,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租校园理发店租赁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1.1 招租人: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1.2 项目名称:平原校区校园理发店经营租赁;
1.3 招租内容:对校园内师生提供理发服务;
1.4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竞价);
1.5 招租面积:65平方米;
1.6 招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学年;
1.7招租费用:以公开竞价方式(起报价4.3万元/学年),不能低于起报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响应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2.2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经验,信誉良好;
2.3 提供服务项目价格表清单一份,服务项目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理发店的价格。
三、经营范围和价格、收费要求
3.1经营范围为:理发、美发(不含美容)等。
3.2理发店所有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学院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价格进行监督,不定期抽查,发现服务价格超过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将处以每次每种服务50元的罚款。
3.3理发店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微信、支付宝和现金进行消费,需服从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学校有权对营业收入进行统一监管。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
成交人按规定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需一次性缴纳5000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五、成交方的权利义务
5.1成交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校方的有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
5.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有关部门对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方不得提出任何有违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5.3在成交方经营期间,如成交方欲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函达学校并征得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5.4税务、工商、质检、卫生、防疫、文化等部门办理证件、检验检疫等费用由成交方负责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校方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收费,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5.5未经校方同意,成交方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成交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经营合同的权力。
5.6成交方必须遵守招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做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成交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5.7成交方不得对理发店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8成交方应保护好经营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成交方应按市场价赔偿。
5.9理发店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由成交方聘用、管理,与招租方无隶属关系,由成交方负责其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保险、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执行,负责健康证办理等工作。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由成交方承担,学院对理发店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5.10成交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责任。
5.11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成交方负责理发店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费用承租方承担。
5.13成交方负责在校外安排员工宿舍及仓库,学院不提供宿舍和仓库。
5.14按上级部门及学校要求理发店范围内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5.15 理发店员工不得在理发店内煮饭。
5.16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5.17根据经营需要,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可隔断,进行简单的装修,费用自理。
六、招租方的权利义务
6.1招租方有对校园理发店的卫生、质量、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6.2招租方负责对经营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成交方在经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3招租方要求必须以成交方的法定名称来作为理发店的标识。标识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校方决定,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6.4水电计量仪器由成交方安装,学校负责协助、监督。
6.5招租方负责协助成交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6.6招租方负责统一安装一卡机,安装费由成交方承担。
七、响应事宜有关说明
7.1学院基本情况及商业布局
平原校区目前在校生4500人左右,教师300人左右。正常情况下周六、周日休息。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校方不保证在理发店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成交人自负盈亏。)
学院目前没有一家理发店。
7.2 理发店改建由招租方统一设计,成交方组织施工,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含设计费)。
7.3成交后后不得有转包、转租、联合经营管理等改变经营性质的情况。
7.4评审办法
采取暗标,价高者成交。即对符合响应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按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者中标。
7.5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递交年租金报价文件和承诺函。
八、报名时间、地点
8.1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8月26日上午9:30,到资产管理处(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行政楼三楼307室)(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祝楼乡新庄村北,原晋焦高速入口处西北)报名;
8.2 潜在承租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打印件拒绝接受):
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合作院校合同;
另外,潜在承租人同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装订成册并加公章密封,分正本和副本两份)交学院留存;
8.3 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潜在承租人,学院将谢绝其报名。
九、现场踏勘
9.1时间:学校不集中组织,有意踏勘者请联系后勤处王主任约定(13223096578);
9.2地点: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浴室一楼西。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633818535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223096578
地 址: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
十一、信息发布
与该项目采购相关的信息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
平原校区校园理发店经营租赁招租(二次)
HNWLXY2022006
为了方便我院师生,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租校园理发店租赁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1.1 招租人: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1.2 项目名称:平原校区校园理发店经营租赁;
1.3 招租内容:对校园内师生提供理发服务;
1.4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竞价);
1.5 招租面积:65平方米;
1.6 招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学年;
1.7招租费用:以公开竞价方式(起报价4.3万元/学年),不能低于起报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响应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2.2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经验,信誉良好;
2.3 提供服务项目价格表清单一份,服务项目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理发店的价格。
三、经营范围和价格、收费要求
3.1经营范围为:理发、美发(不含美容)等。
3.2理发店所有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学院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价格进行监督,不定期抽查,发现服务价格超过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将处以每次每种服务50元的罚款。
3.3理发店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微信、支付宝和现金进行消费,需服从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学校有权对营业收入进行统一监管。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
成交人按规定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需一次性缴纳5000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五、成交方的权利义务
5.1成交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校方的有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
5.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有关部门对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方不得提出任何有违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5.3在成交方经营期间,如成交方欲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函达学校并征得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5.4税务、工商、质检、卫生、防疫、文化等部门办理证件、检验检疫等费用由成交方负责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校方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收费,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5.5未经校方同意,成交方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成交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经营合同的权力。
5.6成交方必须遵守招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做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成交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5.7成交方不得对理发店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8成交方应保护好经营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成交方应按市场价赔偿。
5.9理发店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由成交方聘用、管理,与招租方无隶属关系,由成交方负责其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保险、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执行,负责健康证办理等工作。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由成交方承担,学院对理发店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5.10成交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责任。
5.11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成交方负责理发店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费用承租方承担。
5.13成交方负责在校外安排员工宿舍及仓库,学院不提供宿舍和仓库。
5.14按上级部门及学校要求理发店范围内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5.15 理发店员工不得在理发店内煮饭。
5.16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5.17根据经营需要,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可隔断,进行简单的装修,费用自理。
六、招租方的权利义务
6.1招租方有对校园理发店的卫生、质量、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6.2招租方负责对经营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成交方在经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3招租方要求必须以成交方的法定名称来作为理发店的标识。标识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校方决定,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6.4水电计量仪器由成交方安装,学校负责协助、监督。
6.5招租方负责协助成交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6.6招租方负责统一安装一卡机,安装费由成交方承担。
七、响应事宜有关说明
7.1学院基本情况及商业布局
平原校区目前在校生4500人左右,教师300人左右。正常情况下周六、周日休息。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校方不保证在理发店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成交人自负盈亏。)
学院目前没有一家理发店。
7.2 理发店改建由招租方统一设计,成交方组织施工,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含设计费)。
7.3成交后后不得有转包、转租、联合经营管理等改变经营性质的情况。
7.4评审办法
采取暗标,价高者成交。即对符合响应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按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者中标。
7.5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递交年租金报价文件和承诺函。
八、报名时间、地点
8.1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8月26日上午9:30,到资产管理处(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行政楼三楼307室)(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祝楼乡新庄村北,原晋焦高速入口处西北)报名;
8.2 潜在承租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打印件拒绝接受):
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合作院校合同;
另外,潜在承租人同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装订成册并加公章密封,分正本和副本两份)交学院留存;
8.3 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潜在承租人,学院将谢绝其报名。
九、现场踏勘
9.1时间:学校不集中组织,有意踏勘者请联系后勤处王主任约定(13223096578);
9.2地点: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浴室一楼西。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633818535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223096578
地 址: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
十一、信息发布
与该项目采购相关的信息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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