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河南宜家纺织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对外公开竞价转让的处置公...
我公司现对拥有的河南宜家纺织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对外公开竞价转让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河南宜家纺织品有限公司金融债权总额6,802,435.4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5月10日),其中本金4,975,282.07 元,利息1,827,153.36 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本债权由河南宜家纺织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高阳镇金村村委东侧杞房字第0034103号、杞房字第2017-00020号房屋所有权及证号为杞籍国用(2014)第08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7010.25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8477.2 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由河南永欣实业有限公司、李志玲、于善学、李志军、李豫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目前该项目诉讼情况为执行中。
二、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宜家纺织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1665959910W,法定代表人:李志玲;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7年08月22日;注册资本:1800.000000万人民币;核准日期:2014年12月05日;营业期限自:2007年09月24日至:2027年09月23日;登记机关: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杞县高阳镇金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纺织品、服装、公司经营范围内进出口业务。
经调查,债务人河南宜家纺织品有限公司目前已停业。
三、担保情况
1、抵押物情况
(1)土地抵押物信息如下:
抵押土地证号:杞籍国用(2014)第083号,面积:18477.2平方米,土地性质:工业用地,坐落: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高阳镇金村村委东侧,
抵押登记情况:017年03月21日,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共同在杞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证号为豫(2017)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数额:500万元。
(2)房屋抵押物信息如下:
①房产证号:杞房字第0034103号,宿舍1:面积833.20㎡,建成年份:2008年,混合结构。宿舍2:面积372.54㎡,建成年份:2007年,混合结构。
②房产证号:杞房字第2017-00020号,用途:厂房、办公,面积为:4763.60㎡和1040.91㎡,建成年份:2007年,结构为:钢混和混合。
以上建筑面积总计:7010.25平方米,抵押面积:7010.25平方米,坐落: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高阳镇金村村委东侧。
抵押登记情况:2017年03月21日,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共同在杞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证号为豫(2017)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数额:500万元。
(3)抵押物现状:上述述抵押物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高阳镇金村村委东侧,周边均为农田,地理位置一般,目前闲置,保存较好,具有一定的变现价值。
2、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为河南永欣实业有限公司、李志玲、于善学、李志军、李豫霞。
(1)保证人河南永欣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752252112D ;法定代表人: 李志军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 2003年06月20日;注册资本: 600.000000万人民币;核准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登记机关: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10号26层2608号;经营范围: 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品、体育用品、文具、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经调查,未发现保证人河南永欣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有土地、房产、固定资产及主要无形资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调查,保证人河南永欣实业有限公司已停业多年
(2)保证人李志军,男,汉族,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系债务人河南宜家纺织品有限公司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保证人河南永欣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暨法定代表人。
(3)保证人李豫霞,女,汉族,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群英路。
(4)于善学,男,汉族,位于杞县高阳镇。
(5)李志玲,女,汉族,位于杞县高阳镇。
现拟于2022年8月16日上午10点,在郑州市红专路82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采取连续竞价方式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处置。
有意竞买者,请即日起向我公司咨询详细情况,并于2022年8月15日17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50万元整的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携带有关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持有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公民(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价手续,或查阅相关资料。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 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及付款方式:若竞价成功,应在竞价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款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公司举报。
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
咨询联系电话:0371-65510257
联系人:楚先生
举报电话: 0371-65729165
监督人: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