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 ************告
红旗区 网挂告字 〔*** 4 〕 1 号
根据 《 ******理法 》《 ******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 (******令第39号) 《************************理办法的通知》(******办〔***〕***号)、《新乡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实施方案》(******办〔***〕12号)等规定,******府批准,新乡市 ************ 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 ******设用地使用权,******告如下:
一、 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 | ****** | ******金 | ******增幅 |
1 | 红M***-01 | 红旗区拟出让一宗工业用地 | 新儒街与东强路西南角东地块 | ***.18 (平方米) | 二类工业用地(M2) | 容积率≥ 1.1 | 建筑密度≥4 5 % | 15%≥绿 地 率 | 50 年 | 无 | 30 万元/亩 | ***.***万元 | 1万元/亩 |
2 | 红M***-02 | 红旗区拟出让一宗工业用地 | 新儒街与东强路西南角西地块 | ***.25 (平方米) | 二类工业用地(M2) | 容积率≥ 1.0 | 建筑密度≥45% | 15% ≥ 绿地率 | 50年 | 无 | 30 万元/亩 | ***.***万元 | 1万元/亩 |
******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编号: ***TJ***、 编号: ***TJ*** )。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明确的资格条件,******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 活动。 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在违法、违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企业)。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1)************的,******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的,************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 ***年5月22日15时00分至***年6月18日17时00分 登录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4 年 6 月 18 日 17时00 分(地块编号: 红M***-01号 );
*** 4 年 6 月 18 日 17时00 分(地块编号: 红M***-02号 )。
温馨提示:******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金。
五、挂牌时间及网址
******时间为:
红M***-01号 地块: *** 4 年 6 月 11 日 8 时00分00秒至*** 4 年 6 月 20 日11时 00 分0 0秒;
红M***-02号 地块: *** 4 年 6 月 11 日 8 时00分00秒至*** 4 年 6 月 20 日11时 10 分0 0秒;
挂牌网址:#####。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 竞买 资格 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风险提示
******,******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截止之前,************。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8、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10以上版本,******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指南-******下载,******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
******告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段女士 牛女士
网上交易网址: #####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 #####
******网址: #####
新乡市 ************
*** 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