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校园快递服务站承包经营项目招标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平原校区校园快递服务站承包经营项目招标
为提高我校后勤服务质量与水平,方便学校师生取寄快递,净化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所有接收收寄等快递业务进行整合,统一进行一站式服务,服务站对社会公开招标引进。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校园快递服务经营项目
2.经营范围:快递运营服务,包括快递接收、存取、寄送等。
3.服务范围及人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师生,约4800人;
4.服务站位置及经营面积:原菜鸟驿站位置,面积173.8平方米。
5. 招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学年。
二、报价要求
以公开竞价方式(起报价2万元/学年),不能低于起报价。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标人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需一次性缴纳10000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快递项目)(三证合一);投标人必须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经营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具有专业的快递服务经营、管理能力;
3.投标时须提供管理费报价表;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其他高校有快递经营业务的提供校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组织机构健全。从业人员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快递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投标人必须独立经营,具有整合其他快递公司的能力,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经营场所转租、转包或分包,不得经营快递以外的其他项目。
五、价格、收费要求
1.快递服务站所有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学院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价格进行监督,不定期抽查,发现服务价格超过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将处以每次每种服务50元的罚款。
2.快递服务站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微信、支付宝和现金进行消费,需服从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学校有权对营业收入进行统一监管。
六、中标方的权利义务
1.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校方的有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有关部门对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有违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3.在中标方经营期间,如中标方欲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函达学校并征得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4.税务、工商、质检、卫生、防疫、文化等部门办理证件、检验检疫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校方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收费,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5.未经校方同意,中标方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中标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经营合同的权力。
6.中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做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7.中标方不得对快递服务站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中标方应保护好经营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中标方应按市场价赔偿。
9.快递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由中标方聘用、管理,与招标方无隶属关系,由中标方负责其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保险、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执行,负责健康证办理等工作。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学院对快递服务站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中标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责任。
11.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中标方负责快递服务站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费用承租方承担。
13.中标方负责在校外安排员工宿舍及仓库,学院不提供宿舍和仓库。
14.按上级部门及学校要求快递服务站范围内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15 .快递服务站员工不得在快递服务站内煮饭。
16.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17.根据经营需要,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可隔断,进行简单的装修,费用自理。
18.加强本快递站管理,日常快递业务至少有1名专人值班管理。
七、招标方的权利义务
1.招标方有对校园快递服务站的卫生、质量、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2.招标方负责对经营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中标方在经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招标方必须要求以中标方的法定名称来作为快递服务站的标识。标识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校方决定,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水电计量仪器由中标方安装,学校负责协助、监督。
5.招标方负责协助中标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招标方负责统一安装一卡机,安装费由中标方承担。
八、投标事宜有关说明
1.学院基本情况及商业布局
我校目前在校生4500人左右,教师300人左右。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正常情况下周六、周日休息。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校方不保证在快递服务站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学院目前没有设立集中快递服务站。
2 .快递服务站改建由招标方统一设计,中标方组织施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含设计费)。
3.中标后不得有转包、转租、联合经营管理等改变经营性质的情况。
4.评标办法
采取暗标,价(管理费或租金)高者成交。即对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按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者中标。
5.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递交年租金报价文件和承诺函。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8月15日10:30到资产管理处(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祝楼乡新庄村北,原晋焦高速入口处西北)报名;
2.潜在承租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打印件拒绝接受):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快递经营许可证(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业务经营方案及所能提供的服务;在其他学校从事快递业务的运营情况及校方出具的证明;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相关证件原件。
另外,潜在承租人同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装订成投标文件并加公章密封,分正本和副本两份)交学院留存;
3. 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潜在承租人,学院将谢绝其报名。
十、现场踏勘
1.招标方不统一组织踏勘,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2.地点: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原菜鸟驿站位置。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633818535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13223096578
地 址: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
十二、信息发布
与该项目采购相关的信息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2022年8月6日
附件一:
报 价 书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企业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校组织的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校园快递服务站租赁招标项目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2.年管理费(租金)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招标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投标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单位承诺函
项目名称:
致: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很荣幸能够参加上述项目招标。
我代表(企业名称)在此做以下承诺:
1.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报价书中的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平原校区校园快递服务站承包经营项目招标
为提高我校后勤服务质量与水平,方便学校师生取寄快递,净化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所有接收收寄等快递业务进行整合,统一进行一站式服务,服务站对社会公开招标引进。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校园快递服务经营项目
2.经营范围:快递运营服务,包括快递接收、存取、寄送等。
3.服务范围及人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师生,约4800人;
4.服务站位置及经营面积:原菜鸟驿站位置,面积173.8平方米。
5. 招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学年。
二、报价要求
以公开竞价方式(起报价2万元/学年),不能低于起报价。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标人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需一次性缴纳10000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快递项目)(三证合一);投标人必须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经营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具有专业的快递服务经营、管理能力;
3.投标时须提供管理费报价表;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其他高校有快递经营业务的提供校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组织机构健全。从业人员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快递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投标人必须独立经营,具有整合其他快递公司的能力,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经营场所转租、转包或分包,不得经营快递以外的其他项目。
五、价格、收费要求
1.快递服务站所有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学院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价格进行监督,不定期抽查,发现服务价格超过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将处以每次每种服务50元的罚款。
2.快递服务站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微信、支付宝和现金进行消费,需服从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学校有权对营业收入进行统一监管。
六、中标方的权利义务
1.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校方的有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有关部门对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有违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3.在中标方经营期间,如中标方欲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函达学校并征得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4.税务、工商、质检、卫生、防疫、文化等部门办理证件、检验检疫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校方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收费,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5.未经校方同意,中标方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中标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经营合同的权力。
6.中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做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7.中标方不得对快递服务站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中标方应保护好经营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中标方应按市场价赔偿。
9.快递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由中标方聘用、管理,与招标方无隶属关系,由中标方负责其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保险、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执行,负责健康证办理等工作。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学院对快递服务站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中标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责任。
11.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中标方负责快递服务站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费用承租方承担。
13.中标方负责在校外安排员工宿舍及仓库,学院不提供宿舍和仓库。
14.按上级部门及学校要求快递服务站范围内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15 .快递服务站员工不得在快递服务站内煮饭。
16.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17.根据经营需要,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可隔断,进行简单的装修,费用自理。
18.加强本快递站管理,日常快递业务至少有1名专人值班管理。
七、招标方的权利义务
1.招标方有对校园快递服务站的卫生、质量、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2.招标方负责对经营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中标方在经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招标方必须要求以中标方的法定名称来作为快递服务站的标识。标识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校方决定,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水电计量仪器由中标方安装,学校负责协助、监督。
5.招标方负责协助中标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招标方负责统一安装一卡机,安装费由中标方承担。
八、投标事宜有关说明
1.学院基本情况及商业布局
我校目前在校生4500人左右,教师300人左右。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正常情况下周六、周日休息。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校方不保证在快递服务站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学院目前没有设立集中快递服务站。
2 .快递服务站改建由招标方统一设计,中标方组织施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含设计费)。
3.中标后不得有转包、转租、联合经营管理等改变经营性质的情况。
4.评标办法
采取暗标,价(管理费或租金)高者成交。即对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按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者中标。
5.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递交年租金报价文件和承诺函。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8月15日10:30到资产管理处(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祝楼乡新庄村北,原晋焦高速入口处西北)报名;
2.潜在承租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打印件拒绝接受):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快递经营许可证(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业务经营方案及所能提供的服务;在其他学校从事快递业务的运营情况及校方出具的证明;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相关证件原件。
另外,潜在承租人同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装订成投标文件并加公章密封,分正本和副本两份)交学院留存;
3. 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潜在承租人,学院将谢绝其报名。
十、现场踏勘
1.招标方不统一组织踏勘,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2.地点: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原菜鸟驿站位置。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633818535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13223096578
地 址: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
十二、信息发布
与该项目采购相关的信息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2022年8月6日
附件一:
报 价 书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企业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校组织的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校园快递服务站租赁招标项目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2.年管理费(租金)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招标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投标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单位承诺函
项目名称:
致: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很荣幸能够参加上述项目招标。
我代表(企业名称)在此做以下承诺:
1.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报价书中的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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