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社会【 2022】3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5%学校自筹15%,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2.2工程概况:项目拟建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工业十一路以南、规划工业四街以东、规划工业五街以西、规划工业十三路以北区域,总用地面积149206平方米(合223.81亩)。项目按照在校学生5000人规模规划建设,拟建总建筑面积113926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实训楼、图书办公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车库等;
2.3招标范围: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内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基建电、临时水、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基坑支护、红线内所有回填土、桩基工程、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人防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地下车位划线和交通标识、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及室外所有工程(包含运动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新风工程、空调工程、热力工程、天然气工程、自来水工程、雨污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电话网络工程、 泛光照明及亮化工程等全部安装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及与红线外市政设施对接部分,以及对接工作的疏通协调),电梯、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桩和车棚等全部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前的维护、所有工程及设施移交、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2.4 总投资额:57534万元;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 万平方米或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4.3 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4.4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5.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 3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 3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8月10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08月11日10时00分(以最终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七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说 明:
①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②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③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⑥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⑦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0611015
传 真:无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 14-15层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先生
电 话: 0371-65949196
传 真:无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 35号
电 话: 0371-67885515
传 真: 0371-61788905
电子邮箱:
2022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