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栾川县鸾州大道标识标牌公交站亭提档升级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栾川县鸾州大道标识标牌公交站亭提档升级工程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2)0140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5388500.00元
5、项目概况:该项目施工地点为鸾州大道全线,主要内容为安装12座8.5m高双悬臂道路标志杆,包含4×3米标志牌、3×1.5米标志牌、圆形标志牌及三角形标志牌;标志杆基础为C30钢筋混凝土;安装3m高道路指示牌20座;新建高3.15m,长14米公交站亭38座,配两个坐凳及一个果皮箱,新建下部基础,安装内部灯具;公交站亭来源电铺设。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截止到开标之日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5、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自2021年7月(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投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注:联合体各方需至少一方具有上述资质,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下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6)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2年06月29日 至 2022年07月05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栾川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室(栾川)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栾川县兴华中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
联 系 人: 聂女士
电 话: 0379-63062803
代理机构: 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308室
联 系 人: 梁静格
电 话: 0379-65969877
监管部门 :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379-63062881
2022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