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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社会【 2022】3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5%学校自筹15%,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设计
2.2工程概况:项目拟建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工业十一路以南、规划工业四街以东、规划工业五街以西、规划工业十三路以北区域,总用地面积149206平方米(合223.81亩)。项目按照在校学生5000人规模规划建设,拟建总建筑面积113926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实训楼、图书办公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车库等;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及报批报建、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的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标准;
2.5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50日历天,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之一:
(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提供近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0平方米的类似学校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以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
3.4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0平方米的类似学校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以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以上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为同一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或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5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③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④近三年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企业“单位行贿罪”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罪”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以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 月 22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07月07日10时00分(以最终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6.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七开标室。
6.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6.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说 明:
①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②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③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⑥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⑦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3985287
传真:无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 14-15层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先生
电 话: 0371-65949196
传 真:无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计审批与评估督导处(投诉受理部门)
电 话: 0371-67180951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南路 140号
传 真: 0371-6718095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