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郑州车辆段发电车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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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郑州车辆段发电车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W-12204021T)
一、采购条件
受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 “2022年郑州车辆段发电车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采购物资明细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报价人或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报价的情况;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本次采购报价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5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从2022年06月10日起至06月14日止,每日上午08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公开出售(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套售价50元(不以包件售卖,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人民币,标书款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报价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名称。
4.2报价人须在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三份资料方可获取谈判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56835841)至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机构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谈判文件。
4.3请投标人及时在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网上报名;未完成注册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逾期未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按国铁集团关于运用国铁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4.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报价文件》报价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4.5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标书款
4.6发票获取: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将本单位开票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电子发票将在七日后通过税局电子开票平台自动传送。未收到电子发票,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27室,联系电话:0371-68323378)。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809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谈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
七、其他说明
报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杜工
电话:0371-6832068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5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1-56835842
传真:0371-56835841
双休日值班电话:0371-56835835(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日期:2022年06月10日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采购物资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