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嵩县焦涧川河道闫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廊道绿化部分)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豫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嵩县焦涧川河道闫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廊道绿化部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嵩县焦涧川河道闫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廊道绿化部分)
2.2、招标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2)0192号
2.3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2-32
2.4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政府专项债券,总投资约:5909584.67元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项目内容:嵩县焦涧川河道闫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廊道绿化部分)对焦涧川河道左岸生态廊道进行绿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2.7 工期:90日历天;养护期:1年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0 文明工地目标: 市级文明工地
3.1 扬尘防护目标 :做到“ 七个 100%,八个必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含)以上园林、园艺、林业相关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 2021年 06 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3.5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2年06月06日 至 2022年06月10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27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嵩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室(嵩县)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洛阳市嵩县闫庄镇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66490006
代理机构: 豫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瑞南街49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监管部门 : 嵩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379-66330138
2022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