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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规范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按照“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监督评价要求,圆满完成了对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
据了解,濮阳市财政局此次对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是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为基础开展的,实现了以评价促规范、以监督促提升、以规范化监督评价促实效。
组织保障促落实。濮阳市财政局聘请4名第三方政府采购专家与单位业务骨干成立了监督评价工作组,下发检查通知书,启动监督评价工作。同时,召开工作动员会,组建监督评价工作联络群,明确专人专责,落实各项任务。
多种形式监督促实效。濮阳市财政局采取随机抽取与精准核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现场评价相结合、底稿问题确认和容错机制相结合方式,对各个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依法行政促成果。针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濮阳市财政局认真进行了梳理,分析问题性质并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和资料,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处置。此外,进行严格规范执法,对8家机构执业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下达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督导进行整改;对3家涉及违法行为的机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给予行政警告。
规范监管促提升。针对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濮阳市财政局进行及时总结和梳理,并重视监督评价结果的总结和运用。为此,濮阳市财政局相继制定出台多项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和监督评价制度体系,提升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准和专业化水平。
(王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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