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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化程度 ■ 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有效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 大力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效能,在采购便利度、采购透明度等方面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提高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化程度。一是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实现市县(区)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全覆盖,采购意向公开、公告发布、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专家抽取、评标评审等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采购人、供应商“一网通办”;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赋予预算单位自行选择采购方式、代理机构自主权; 三是取消网上商城购物计划备案环节,采用网上直采、自动备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开发数据接口,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两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政府采购业务实时在线监控;五是印发《关于规范采购流程时限要求的通知》等文件,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核环节,提高政府采购活动质量与效率。
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是拟定出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禁止出现条款》《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文件,切实规范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行为,确保采购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和资格库专项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三是保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凡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即可在本地从事代理业务。
有效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一是明确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二是积极推进网上商城采购,服务预算单位日常采购,实现市级网上商城全覆盖;三是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政府采购活动中计划备案、投标文件、合同备案等全部实行电子数据备案。
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二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大力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一是全面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市级政府采购意向全面公开,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等进行规范要求;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为供应商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在政府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评审专家的职责履行情况。
积极探索日常监督管理模式。一是推行“六到位”制度,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实现在处理投诉时做到政策掌握到位、正面宣传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前置处理到位、审核制度到位、优化服务到位,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公正监管秩序,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法治教育,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牢固树立依法监管意识,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行为,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三是积极开展2021年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陈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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