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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简化政采流程提升采购效率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交易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采购效率。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监管系统流程。印发《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来的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改为采购计划自动备案,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将采购方式的法定使用条件等嵌入流程管理,实行系统自动核对,采购人依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系统秒过生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此外,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将合同公告和备案合并进行,备案的同时合同自动公告;实现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市、县(市、区)互联互通,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并已全部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完成对接。
二是招标方式得到创新,政府采购项目先行先试。新乡市财政局采用“5G﹢云视讯”的远程高清视频会议功能,评审专家通过桌面多媒体终端、高清融合视讯终端,与投标供应商在远程或移动状态下实现在线谈判、交流。
三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新乡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和提出具体规范。政府采购信息、过程全公开,评标信息全部公开。同时,将评审专家评标打分情况等信息全公开。
四是简化政府采购支付环节流程。按照精简、便捷、保留核心要件原则,新乡市财政局对直接支付审核资料内容进行简化和变更,强化电子政务,提供支付效率。原审核资料按不同类别汇总共60项,拟保留26项,变更12项,精简28项,精简比例为46.6%,变更部分主要是将原复杂手续简单化,精简比例为66.7%。
五是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印发《新乡市政府采购行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及红黑名单暂行办法(试行)》,把事前信用承诺作为事前提醒及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重要抓手。同时,印发《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建立信用承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采购当事人均建立承诺机制,签订承诺书,开展优质服务、诚信经营。印发关于《新乡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新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实现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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